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云浮市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云浮新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梳理形成了《云浮市政府采购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清单所列事项,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是理顺采购人的权责关系,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明确采购人是采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核心,是制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选择采购方式、公开采购信息、组织质疑答复、开展履约验收等采购各环节的执行主体,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提高依法采购和责任担当意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正廉洁,诚实守信,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并对采购结果负责,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的绩效和政策目标。
二、加强责任导向,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内部控制管理,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依法采购具有重要意义。各采购单位要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和《云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强全市采购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财采购〔2022〕24号)要求,根据“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明确采购归口部门、采购活动中相关部门和岗位的权限和责任,通过制定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措施、规范流程,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三、严实责任链条,推动采购人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采购人各项主体责任尽快落实到位,各采购人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采购人应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府采购组织领导机制,成立单位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单位年度及中长期采购计划,协调单位内部相关部门的分工配合,监督采购活动的开展情况,组织开展采购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各采购人应就预算编制、采购代理机构选择、采购方式确定、采购需求调研、信息发布、合同签订、履约验收、重大事项决策、内部监督等重点环节制定完备的制度规定,并以巡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为重点,将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分解落实。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各采购人应深入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自觉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各采购人应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的培训宣传,督促相关业务部门积极参与、主动配合。
云浮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2日